一般人的观念里表演者只是个人,其实表演者还可以是演出单位,即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表演者权属于著作权中的相邻权,那么在我国表演者权利主要有哪些呢?有关这个问题的答案,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讲述。
(一)表演者权的主体和客体
表演者权的主体是指表演者,包括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表演者权利的客体是指表演活动,即通过演员的声音、表情、动作公开再现作品或演奏作品。
(二)表演者的权利内容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1.表明表演者身份;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三)表演者的主要义务
表演者使用他人的作品演出,应当征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演出,应当征得演绎作品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承担义务的同时,肯定要在享受权利。对于表演者来说,同样也不例外。表演者表演他人的作品,在一定程度上要维护该作品的形象,不能歪曲该作品的原意。如果您还想对表演者权作进一步的了解,请咨询Yes商业秘密网站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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