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况下,作者会在作品中被认定,作者一般是著作权人,但著作权与署名权是不同的。
1.
摘要签名权与著作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从范围上看,著作权包括签字权。这是因为作者并不等同于版权的主体。著作权包含多种权利,其主体复杂。作者只是著作权的基本主体之一。除作者外,版权主体还包括继承人、国际组织等。署名权可以独立于著作权的其他权利,成为作者单独享有署名权的主体。它并不等同于版权的主体。
2.
不同签名权客体主要包括“工作说”和“个人利益说”。一般来说,人格权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签署某种人格利益的权利。虽然在民法上属于人格权而非身份权,但以一定的利益为客体是理所当然的。这个物体是什么?它应该是“作者与作品之间的联系”,具体地说,作者控制着自己身份的开放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了下列人身、财产权利:(二)署名权,是指作者对作品的署名权;
3.修改权是指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的权利,是保护作品不受变形、篡改;以复制、临摹、印刷、录音、录像、配音、重印等方式复制作品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是指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社会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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