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知识产权创造为目标
以知识产权创造为目标,推出更多更好的文化和科技创新成果。在知识经济背景下,以版权为制度支撑的文化产业涉及软件、电影、音像、广告、传媒、图书出版等行业。据88个国家和地区专利机构的统计,2008年,全世界拥有670万件有效专利,比2007年增加5.3%,其中近28%由美国专利商标局授权。目前,美国和日本是主要的有效专利持有国,拥有全球47.5%的有效专利。我国应科学运用版权战略、专利战略,积极将文化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知识产权,为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出更多更好创新成果奠定坚实基础。
二、以知识产权管理运用为重点
以知识产权管理运用为重点,构建创意产业群。有资料表明,美国的硅谷地区、日本的关西地区、德国的巴登富腾堡地区、意大利的都灵和米兰地区、法国的巴黎、英国的伦敦等,都是通过知识产权的商业化应用来形成在全国乃至在全球有影响的创意产业集聚地。我国应立足自身国情和产业基础,借鉴其中的有益经验,提高创新能力,构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创意产业群,形成强势自主版权和自主品牌。当前,应大力发展软件产业、动漫产业、游戏产业,振兴电影和音像产业,促进广播电视业和图书出版业蓬勃发展,同时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
三、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后盾
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后盾,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知识产权保护是文化与科技创新发展的制度支撑,也是世界市场经济体系运行的基本规则。从国际市场来说,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已成为国际社会对投资、贸易环境进行评估的重要内容。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既是文化与科技产品引进的基本前提,也是外商投资合作的重要环境要素。从国内市场来说,知识产权是市场主体进行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只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盗版假冒行为,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才能使市场主体将人力与物力更多地投入到创新活动中,实现经济发展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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