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作品版权保护申请费用是多少

一、文字作品版权保护申请费用是多少?

文字、口述作品件100字以下的登记费是100元,字数在100-5000的收费标准是150元,字数在5001-10000的,收费标准是200元,字数在1万以上的收费标准是300元。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权利归属证明文件:

权利归属分为:个人作品、合作作品、法人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

个人创作的作品不需要提交权利归属证明;

合作作品需提交合作创作协议(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合作创作的声明等证明文件;

法人作品需提交法人创作声明,即说明该作品是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

职务作品,需提交职务创作声明(需作者签字、公司盖章)或作者与单位签订的创作协议(复印件);

委托作品需提交委托协议(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委托创作的声明等证明文件;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目的、创作过程、作品独创性三方面写,并附申请人签章,标明签章日期);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著作权人仅需提交申请人的作品样本、作品说明及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纪录影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 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版权登记中心的收费标准是国家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但是,作者创作出来的文字作品,即便是没有进行版权登记保护的,因为作品的著作权登记是自愿的,没有进行著作权登记的情况下,他人侵犯自己的文字作品的,依然可以要求承担侵权责任。

延伸阅读:

  • 版权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提交作品—版权委托书—提交(营业执照复印...

  • 版权转让的约定有哪些?
    版权转让是指版权的所有者将自己的版权中的...

  • 版权注册流程有哪些?
    1、提交申请表2、版权中心接收文件并进行...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或编译文章原文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网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涉及文章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0)
上一篇 12月13日
下一篇 12月13日

相关推荐

返回顶部
网站通告:亲爱的读者,新版网站已经上线!欢迎提供稿件或反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