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何理解著作权的特殊主体

具体理解如下:

一、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

二、两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创作人共同享有;

三、合作创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

四、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延伸阅读:

  • 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怎么确定?
    演绎作品的权利主体:指改编、翻译、注释、...

  • 如何确定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应当根据不同的特殊作品...

  • 著作权的主体有哪些
    1、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划分依据是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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