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该省首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
2005年9月,西宁某公司未经**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许可,在其营业场所内的一台兼容机上安装了盗版的方正软件系统。西宁某厂在其营业场所的激光照排机主控制电脑上安装了方正软件系统,据调查,该软件信息窗口处有使用胶版作业的记录。
2006年2月21日,**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以西宁某公司、西宁某厂的上述行为严重侵犯该公司的著作权为由,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西宁某公司和某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据介绍,这是青海省首例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的案件,技术性强,损失计算取证难度较大。经法院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协议:西宁某公司、西宁某厂分别赔偿**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1万元和3万元的经济损失。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或编译文章原文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网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涉及文章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