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作品是在什么情况下产生

合作作品是在什么情况下产生
合作作品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两个以上的法人、其他组织共同创作的作品,称为合作作品。
合作作品可分为两类
1、可分割单独行使 著作权 的合作作品
2、不可分割使用 著作权 的合作作品
合作作品有哪些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 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 著作权 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 著作权 ,但行使 著作权 时不能侵犯合作作品整体 著作权 。从该条可以看出,合作作品应具有以下特征:
1、合作创作人之间有共同的思想情感表达方式,即共同创作该作品;
2、合作创作人在创作过程中应认真贯彻创作意图,各处的创作成果应当相互照应承接;
3、合作创作人应完全完成合作创作各自承担的内容,即应尽到合作创作的义务和在创作过程中维护共同创作人的权利;
4、不参加创作,只为创作人的合作提供物质条件、咨询、资料搜集、修改意见或抄写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品的创作人。
合作作品可以单独发表吗
根据 著作权 法的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 著作权 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 著作权 ,但行使 著作权 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 著作权 。
另外,《 著作权 法实施条例》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 著作权 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以上就是YesXun商业秘密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合作作品是在什么情况下产生”的相关知识。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合作作品相关的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YesXun商业秘密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合作作品是在什么情况下产生

合作作品可分为两类

1、可分割单独行使 著作权 的合作作品

2、不可分割使用 著作权 的合作作品

合作作品有哪些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 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 著作权 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 著作权 ,但行使 著作权 时不能侵犯合作作品整体 著作权 。从该条可以看出,合作作品应具有以下特征:

1、合作创作人之间有共同的思想情感表达方式,即共同创作该作品;

2、合作创作人在创作过程中应认真贯彻创作意图,各处的创作成果应当相互照应承接;

3、合作创作人应完全完成合作创作各自承担的内容,即应尽到合作创作的义务和在创作过程中维护共同创作人的权利;

4、不参加创作,只为创作人的合作提供物质条件、咨询、资料搜集、修改意见或抄写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品的创作人。

合作作品可以单独发表吗

根据 著作权 法的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 著作权 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 著作权 ,但行使 著作权 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 著作权 。

另外,《 著作权 法实施条例》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 著作权 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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