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电视剧资源犯法吗

买卖电视剧资源犯法吗
属于侵权行为。
已在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 著作权 人声明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受 著作权 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可以将这些作品在网上或者通过报刊等传统媒体进行转载、摘编,但需按规定支付报酬,注明作者、出处。所以现在买卖电视剧资源的一般都是侵权行为。但由于网络侵权取证难,成本高,所以一般很少有追究的。
著作权 侵权构成要件
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上看,应从“过错”与,“无过错”,两方面来分析,在适用过错归纳原则的场合,其构成必须同时具备行为的违法性:(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与过错四个要件。就基于无过错责任原则认定的侵权行为而言,由于不考虑为人是否有过错,因而过错不再是该类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违法性。造成损害事实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质,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否则,即使有损害事实,也不能使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活动是否侵犯了 著作权 人的利益还是其实施的活动对 著作权 的利益构成重大威胁,在将来必然损害 著作权 人的利益,都构成了侵犯 著作权 的行为。
2、损害事实。它通常是指侵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客观上给受害方带来了伤害。如果侵权人的行为给 著作权 人造成了损害且无法定的负责理由,则侵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而未对 著作权 人造成实际损害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呢?如某人未经 著作权 人许可非法大量复制其作品,但未分行,这是否属于侵犯版权行为?又如某出版者,未经作者许可擅自出版但支付给作者稿酬的。我认为这些都是侵权行为,因为他们未经作者许可又无法律许可,侵权人行使了本应由 著作权 人所控制的权利或妨碍了 著作权 人权利的行使。
3、因果关系。即是只有当侵权人所实施的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时,侵权人才承担责任。如果加害人虽然侵权违法行为,但受害人的损害与此无关,就还不能令其承担赔偿责任。

4、主观过错。在侵犯 著作权 的行为中,在适用过错责任的场合,主观上有过错的要承担责任。过错是行为人决定其行动的一种心理状态。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结果,并希望其发生或放任其到来的叫故意过错,例如明知投于人群会伤人而仍然投者属于故意的侵权行为。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应预见或者能预见但未预见到或虽预见到而轻信不会发生,以致发生损害结果的称过失过错。如汽车司机明知车辆刹车不灵,但自信技术好,仍然驾驶出车,途中因刹车不灵而撞伤人的。在适用无过错的场合,主观上有无过错,就不应成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一个国家私自买卖他人著作的电视剧,而没有获得他人认可的行为,都是为了犯罪的, 只是对于我国而言往往难以有效的进行处理而已, 但是对于当事人而言,如果已经有着明确的诉讼对象,建议可以联系律师帮忙处理,YesXun商业秘密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买卖电视剧资源犯法吗

著作权 侵权构成要件

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上看,应从“过错”与,“无过错”,两方面来分析,在适用过错归纳原则的场合,其构成必须同时具备行为的违法性:(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与过错四个要件。就基于无过错责任原则认定的侵权行为而言,由于不考虑为人是否有过错,因而过错不再是该类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违法性。造成损害事实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质,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否则,即使有损害事实,也不能使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活动是否侵犯了 著作权 人的利益还是其实施的活动对 著作权 的利益构成重大威胁,在将来必然损害 著作权 人的利益,都构成了侵犯 著作权 的行为。

2、损害事实。它通常是指侵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客观上给受害方带来了伤害。如果侵权人的行为给 著作权 人造成了损害且无法定的负责理由,则侵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而未对 著作权 人造成实际损害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呢?如某人未经 著作权 人许可非法大量复制其作品,但未分行,这是否属于侵犯版权行为?又如某出版者,未经作者许可擅自出版但支付给作者稿酬的。我认为这些都是侵权行为,因为他们未经作者许可又无法律许可,侵权人行使了本应由 著作权 人所控制的权利或妨碍了 著作权 人权利的行使。

3、因果关系。即是只有当侵权人所实施的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时,侵权人才承担责任。如果加害人虽然侵权违法行为,但受害人的损害与此无关,就还不能令其承担赔偿责任。

4、主观过错。在侵犯 著作权 的行为中,在适用过错责任的场合,主观上有过错的要承担责任。过错是行为人决定其行动的一种心理状态。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结果,并希望其发生或放任其到来的叫故意过错,例如明知投于人群会伤人而仍然投者属于故意的侵权行为。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应预见或者能预见但未预见到或虽预见到而轻信不会发生,以致发生损害结果的称过失过错。如汽车司机明知车辆刹车不灵,但自信技术好,仍然驾驶出车,途中因刹车不灵而撞伤人的。在适用无过错的场合,主观上有无过错,就不应成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一个国家私自买卖他人著作的电视剧,而没有获得他人认可的行为,都是为了犯罪的, 只是对于我国而言往往难以有效的进行处理而已, 但是对于当事人而言,如果已经有着明确的诉讼对象,建议可以联系律师帮忙处理,YesXun商业秘密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或编译文章原文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网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涉及文章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0)
上一篇 8月2日
下一篇 8月2日

相关推荐

返回顶部
网站通告:亲爱的读者,新版网站已经上线!欢迎提供稿件或反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