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 商业秘密 罪的定义是什么
侵犯 商业秘密 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给 商业秘密 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 商业秘密 的管理制度,又包括 商业秘密 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给 商业秘密 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具体包括下述三种情形: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 商业秘密 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 商业秘密 的。所谓“ 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所谓“权利人”是指 商业秘密 使用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主观方面是故意。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明知或者应知以上所列三种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 商业秘密 ,以侵犯 商业秘密 论。
根据《刑法》第219、220的规定,犯本罪,给 商业秘密 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大家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识,欢迎进入YesXun 商业秘密 网进行法律咨询。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定义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 商业秘密 的管理制度,又包括 商业秘密 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给 商业秘密 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具体包括下述三种情形: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 商业秘密 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 商业秘密 的。所谓“ 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所谓“权利人”是指 商业秘密 使用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主观方面是故意。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明知或者应知以上所列三种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 商业秘密 ,以侵犯 商业秘密 论。
根据《刑法》第219、220的规定,犯本罪,给 商业秘密 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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