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归责原则是确定侵权民事责任的依据,决定着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配及赔偿方法和范围。而从目前我国立法相关规定来看, 商业秘密 侵权行为认定为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举证责任上也适用“谁主张,谁举证”,这显然不利于对 商业秘密 权属人的保护是不利的。
在实践中, 商业秘密 侵权行为本身就具有隐蔽性,被侵权人同时还要证明侵权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是十分困难的。笔者认为, 商业秘密 侵权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单一的采用某一种归责原则无法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在立法上当确定 商业秘密 侵权案件的过错推定责任为主。通过举证责任倒置、推定、转移等方式,由原告证明被告的侵权行为,而由被告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推定被告有过错,并承担侵权民事责任。被控侵权人有机会接触 商业秘密 ,权利人尽到合理的保密义务,此时可以认定被控侵权人主观上存在故意。在推定被控侵权人过失的情况下,还应区别被控侵权人的注意义务,若被控侵权人没有尽到普通人的注意义务,则构成重大过失;若被控侵权人违反与处理自己的事务为同一注意义务,则是具体的轻过失;若违反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则是抽象的轻过失,相应地被控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应较低。但对于 商业秘密 的权利人与第三人通过合同使第三人承担保密义务的,应当执行民法典上的严格责任原则。
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原告应当释明属于 商业秘密 ,并证明自己是 商业秘密 的权利人,而且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同时证明被告的侵权行为(即使用或披露相同或一致的 商业秘密 )或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获取 商业秘密 。被告则需证明自己主观上不存在过错或者存在阻却违法性的事由。
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YesXun 商业秘密 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在实践中, 商业秘密 侵权行为本身就具有隐蔽性,被侵权人同时还要证明侵权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是十分困难的。笔者认为, 商业秘密 侵权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单一的采用某一种归责原则无法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在立法上当确定 商业秘密 侵权案件的过错推定责任为主。通过举证责任倒置、推定、转移等方式,由原告证明被告的侵权行为,而由被告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推定被告有过错,并承担侵权民事责任。被控侵权人有机会接触 商业秘密 ,权利人尽到合理的保密义务,此时可以认定被控侵权人主观上存在故意。在推定被控侵权人过失的情况下,还应区别被控侵权人的注意义务,若被控侵权人没有尽到普通人的注意义务,则构成重大过失;若被控侵权人违反与处理自己的事务为同一注意义务,则是具体的轻过失;若违反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则是抽象的轻过失,相应地被控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应较低。但对于 商业秘密 的权利人与第三人通过合同使第三人承担保密义务的,应当执行民法典上的严格责任原则。
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原告应当释明属于 商业秘密 ,并证明自己是 商业秘密 的权利人,而且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同时证明被告的侵权行为(即使用或披露相同或一致的 商业秘密 )或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获取 商业秘密 。被告则需证明自己主观上不存在过错或者存在阻却违法性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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