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犯 商业秘密 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犯 商业秘密 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披露、擅自使用等不正当手段,侵犯 商业秘密 ,给 商业秘密 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侵犯 商业秘密 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观上实施了侵犯 商业秘密 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1.首先,行为对象为 商业秘密 。 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实施了侵犯 商业秘密 的行为。侵犯 商业秘密 的行为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盗窃,一般是指通过窃取 商业秘密 的载体而获取 商业秘密 ;利诱,是指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 商业秘密 内容的人提供 商业秘密 ;胁迫,是指对知悉 商业秘密 的人进行恐吓、威胁,迫使他人提供 商业秘密 。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除盗窃、利诱、胁迫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如抢夺载有 商业秘密 的图纸。
第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这是上述第一种行为的继续。披露,是指将其非法获得的 商业秘密 告知权利人的竞争对手或其他人,或者将 商业秘密 内容公布于众;使用,是指将自己非法获取的 商业秘密 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允许他人使用,是指允许他人将自己获得的 商业秘密 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包括有偿与无偿两种情况。
第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 商业秘密 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 商业秘密 。这是指合法知悉 商业秘密 内容的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 商业秘密 的行为,包括公司、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曾在公司、企业内工作的调离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与权利人订有保守 商业秘密 协议的有关人员。
第四,明知或应知前述第一种至第三种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 商业秘密 。这是间接侵犯 商业秘密 的行为,即第三者明知或者应知向其传授 商业秘密 的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但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 商业秘密 。
3.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这里的重大损失,是指经济方面的重大损失,包括减少盈利、增加亏损、引起破产、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等等。
(二)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其中,实施第一种和第二种行为的人,是无权知悉 商业秘密 内容的人;实施第三种行为的人,是已经合法知悉他人 商业秘密 内容的人;实施第四种行为的人可谓第三人。
(三)犯罪主观方面原则上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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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犯 商业秘密 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观上实施了侵犯 商业秘密 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1.首先,行为对象为 商业秘密 。 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实施了侵犯 商业秘密 的行为。侵犯 商业秘密 的行为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盗窃,一般是指通过窃取 商业秘密 的载体而获取 商业秘密 ;利诱,是指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 商业秘密 内容的人提供 商业秘密 ;胁迫,是指对知悉 商业秘密 的人进行恐吓、威胁,迫使他人提供 商业秘密 。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除盗窃、利诱、胁迫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如抢夺载有 商业秘密 的图纸。

第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这是上述第一种行为的继续。披露,是指将其非法获得的 商业秘密 告知权利人的竞争对手或其他人,或者将 商业秘密 内容公布于众;使用,是指将自己非法获取的 商业秘密 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允许他人使用,是指允许他人将自己获得的 商业秘密 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包括有偿与无偿两种情况。

第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 商业秘密 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 商业秘密 。这是指合法知悉 商业秘密 内容的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 商业秘密 的行为,包括公司、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曾在公司、企业内工作的调离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与权利人订有保守 商业秘密 协议的有关人员。

第四,明知或应知前述第一种至第三种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 商业秘密 。这是间接侵犯 商业秘密 的行为,即第三者明知或者应知向其传授 商业秘密 的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但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 商业秘密 。

3.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这里的重大损失,是指经济方面的重大损失,包括减少盈利、增加亏损、引起破产、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等等。

(二)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其中,实施第一种和第二种行为的人,是无权知悉 商业秘密 内容的人;实施第三种行为的人,是已经合法知悉他人 商业秘密 内容的人;实施第四种行为的人可谓第三人。

(三)犯罪主观方面原则上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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