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有哪些

商业秘密 保护的法律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 商业秘密 罪】有下列侵犯 商业秘密 行为之一,给 商业秘密 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 商业秘密 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 商业秘密 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 商业秘密 的,以侵犯 商业秘密 论。
本条所称 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 商业秘密 的所有人和经 商业秘密 所有人许可的 商业秘密 使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 商业秘密 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 商业秘密 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 商业秘密 ;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 商业秘密 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 商业秘密 。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 商业秘密 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 商业秘密 的,视为侵犯 商业秘密 。
本法所称的 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关于禁止侵犯 商业秘密 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正)》第三条
禁止下列侵犯 商业秘密 行为: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
(三)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 商业秘密 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
(四)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 商业秘密 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 商业秘密 ,视为侵犯 商业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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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有哪些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 商业秘密 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 商业秘密 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 商业秘密 的,以侵犯 商业秘密 论。

本条所称 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 商业秘密 的所有人和经 商业秘密 所有人许可的 商业秘密 使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 商业秘密 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 商业秘密 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 商业秘密 ;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 商业秘密 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 商业秘密 。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 商业秘密 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 商业秘密 的,视为侵犯 商业秘密 。

本法所称的 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关于禁止侵犯 商业秘密 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正)》第三条

禁止下列侵犯 商业秘密 行为: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

(三)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 商业秘密 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

(四)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 商业秘密 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 商业秘密 ,视为侵犯 商业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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