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什么时候无效

保密协议什么时候无效

所谓竞业限制,亦称“竞业禁止”、“竞业避止”,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员工在离开岗位后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的企业同类的经营项目。

1、《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该条款将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延续到了劳动合同终结后。

2、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同时,要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失效。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这个保密协议无效,这种情况,在法律中其实也有相应的规定,如果说是存在着一些非法条款的话,这个合同就是无效的,在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一般也无效,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YesXun商业秘密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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